第13章 水月冷亦

作者: 通背浩慨

  看来这个打扮得人模狗样儿的人就是只手遮天,跺一跺脚都能让哈尔滨的大地颤抖三天的“杨馒头”了。他和“海哥”一样,都是真正的黑道大哥,甚至有过之无不及。“杨馒头”的身边站着一个端着五连发猎枪,正冲着我直瞪眼睛的人我认识,他就是与“何大头”一起绑架“樱桃真由美”的“狗熊”。“杨馒头”另一边站着的赫然就是“刀疤脸”“老疤瘌”。

  “呵呵……看起来我那二弟人缘不错呀,无论走到哪旮沓都让人惦记着。我说‘杨馒头’,你希望他来吗?……”“海哥”站着没动,眼睛里充满奇异的光芒,但仍然不失风度,像对待老朋友那样微笑着说道。

  其实,不是二哥“武二郎”没来,而是“海哥”严令众兄弟不得和二哥“武二郎”提起这件事。因为“武二郎”毕竟是警察,他代表的应该是国家形象。这要是双方枪子乱飞,尸横遍野,“武二郎”参与其中,他除了扒警服,还能怎么收场。

  关于哈尔滨的警察全是酒囊饭袋一说,纯属虚构的故事。凡事都要有限度,一旦过头了对谁都没有好处。警察自有警察的尊严,老虎不发威,千万别当老虎是病猫。哈尔滨“北海龙宫洗浴中心”的老板据说当年曾经是“杨馒头”的小兄弟,只不过没什么名气。后来在哈尔滨也成了有头有脸的人物,上有省里的大官罩着,下有一群如狼似虎的兄弟。二〇〇〇年四月五日,几个不识相的警察来“扫黄”,结果被老板的几个小弟一顿暴打,还抢走了枪支。

  更为奇葩的是这是典型的暴力袭警、抗法案,哈尔滨“北海龙宫洗浴中心”老板的“保护伞”也可能是脑瓜子让门弓子抽了,居然强制哈尔滨市公安局“大事化小小事化无”。天理何在?法律何存!是可忍孰不可忍!黑社会大哥就算是再有钱,岂能与无产阶级的专政工具相抗衡。结果,哈尔滨“北海龙宫洗浴中心”老板这个黑社会大哥,在“保护伞”的上层的高压下,最终以涉嫌抢劫枪支罪、组织卖淫罪、妨害公务罪、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罪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由此可见,“杨馒头”压根儿没把凶神恶煞般的“黄瘸子”、“老高丽”、“郝瘸子”和“卷毛”放在眼里,无视“四锛喽”和我的存在,唯独忌惮身为警察的“武二郎”就可以理解了。

  “杨馒头”点点头:“嗯……‘大海’,说句心里话,我很佩服你,很想和你交个朋友……”

  “海哥”依旧微笑道:“咱们彼此彼此。呵呵……说实话,你‘杨馒头’在哈尔滨也算是根‘棍儿’,我何尝不知?那也是久仰了的,打心眼儿里不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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